关于转发尽快办理兰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网站备案手续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31 17:38点击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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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提高我省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提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兰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需要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进行网上备案和自查工作。具体的自查工作和备案要求如下:
第一、 请进行网站备案。登录IP地址:61.178.60.49 进入兰州市公安局备案系统,请仔细阅读“备案流程”,按照要求进行网站备案。
您好!为提高我省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提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兰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需要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进行网上备案和自查工作。具体的自查工作和备案要求如下:
第一、 请进行网站备案。登录IP地址:61.178.60.49 进入兰州市公安局备案系统,请仔细阅读“备案流程”,按照要求进行网站备案。
第二、 请填写《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安全专项自查表》。登录IP地址:61.178.60.49 进入兰州市公安局备案系统,在“相关下载”导航栏中下载《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安全专项自查表》,并于10月30日之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于兰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自查表和网站备案打印表请交到兰州市公安局2102室(兰州市公安局办公楼21楼),联系电话:8718699 8718020
自查表和网站备案打印表请交到兰州市公安局2102室(兰州市公安局办公楼21楼),联系电话:8718699 87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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